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
一、产品概况
为金融机构、出口企业或融资租赁公司收回融资协议、商务合同或租赁协议项下应收款项提供风险保障,承保业务的保险期限一般为2-15年。
二、产品详情
(一)承保风险
1、商业风险
债务人宣告破产、倒闭、解散或拖欠商务合同或贷款协议项下应付款项。
2、政治风险
一是债务人所在地政府或还款必经的第三国(或地区)政府禁止或限制债务人以约定货币或其他可自由兑换货币偿还债务。
二是债务人所在地政府或还款必经的第三国(或地区)政府颁布延期付款令,致使债务人无法还款。
三是债务人所在地政府发生战争、革命、暴乱或保险人认定的其他政治事件。
(二)损失赔偿比例
1、出口买方信贷保险、出口延付合同再融资保险最高赔偿比例为95%。
2、出口卖方信贷保险项下最高赔偿比例为90%。
3、金融机构(含金融租赁公司)作为被保险人的海外租赁保险最高赔偿比例为95%,非金融机构作为被保险人的海外租赁保险最高赔偿比例为90%。
三、具体产品
(一)出口买方信贷保险
在买方信贷融资方式下,中国信保向金融机构提供的、用于保障其资金安全的保险产品。
(二)出口卖方信贷保险
在出口方提供融资的方式下,中国信保向出口方提供的、用于保障其收汇安全的保险产品。
(三)再融资保险
在金融机构无追索权地买断出口商务合同项下的中长期应收款后,中国信保向金融机构提供的、用于保障其资金安全的保险产品。
(四)海外融资租赁保险
为出租人提供租赁项目所在国政治风险及承租人信用风险的风险保障。
1、海外租赁保险(出租人为被保险人)
在海外租赁方式下,中国信保向出租人提供的用于保障其应收租金安全的保险产品。
2、海外租赁保险(银行为被保险人)
在海外租赁方式下,中国信保向融资银行提供的用于保障其应收租金安全的保险产品。
海外投资保险
一、产品概况
为投资者及金融机构因投资所在国发生的征收、汇兑限制、战争及政治暴乱、违约等政治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风险保障,承保业务的保险期限不超过20年。
二、产品详情
(一)承保风险
1、征收
东道国采取国有化、没收、征用等方式,剥夺投资项目的所有权和经营权,或投资项目资金、资产的使用权和控制权。
2、汇兑限制
东道国阻碍、限制投资者换汇自由,或抬高换汇成本,以及阻止货币汇出该国。
3、战争及政治暴乱
东道国发生革命、骚乱、政变、内战、叛乱、恐怖活动以及其他类似战争的行为,导致投资企业资产损失或永久无法经营。
4、违约
东道国政府或经保险人认可的其他主体违反或不履行与投资项目有关的协议,且拒绝赔偿。
(二)损失赔偿比例
赔偿比例最高不超过95%。
(三)具体产品
1、海外投资(股权)保险
该产品是中国信保为鼓励中国企业的对外投资而提供的、承担投资项下股东权益损失的保险产品。
2、海外投资(债权)保险
该产品是中国信保为鼓励中国企业为其海外投资项目提供股东贷款、金融机构为中国企业海外投资项目提供贷款、以及中国信保认可的其他投融资形式,向企业或金融机构提供的、承担其债权损失的保险产品。
短期出口特险
一、买方违约保险
该产品是向中国出口企业提供的、承担因政治风险和商业风险导致的商务合同项下成本投入损失的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产品,适用于机电产品、成套设备、工程承包、船舶等行业。
(一)承保风险
1、商业风险
一是买方破产或无力偿还债务;二是买方单方面解除合同;三是买方恶意变更合同;四是买方拒绝付款。
2、政治风险
一是指买方所在国家或地区颁布法令或采取行政措施,禁止或限制汇兑货款;二是买方所在国家或地区颁布法令或采取行政措施,禁止货物进口或撤销进口许可证;三是买方所在国家或地区颁布延期付款令,影响货款支付;四是买方所在国家或地区被禁运或制裁;五是买方所在国家或地区发生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买方无法履行合同。
(二)损失赔偿比例
赔偿比例由被保险人自由选择,最高赔偿比例为90%。
二、特定合同保险
该产品是为中国出口企业提供的、承担其出口商务合同项下因政治风险和商业风险导致的应收账款损失的保险产品,商务合同项下的出口标的物通常为机电产品、成套设备、高新技术产品等资本性或准资本性货物、大宗贸易商品及承包工程,以及与之相关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