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相关事实性证明的通知
2020-02-03 10:30 来源:江苏贸促

各有关企业: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对部分企业的生产、物流、国际贸易等方面造成一定影响,导致国际贸易合同无法正常履行,企业声誉和利益受损。

根据《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章程》规定,签发国际商事证明书、出具不可抗力证明是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的职责之一。国际商事证明,是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依据中国法律、有关规定和国际贸易惯例,对与国际商事活动相关的文书、单证和事实进行证明。由贸促会出具的国际商事证明书, 其合法性与有效性均为各国政府、海关、商会和企业所认可。

为帮助我省企业维护权益、减少损失、稳定贸易,我会将依据中国贸促会授权,为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而无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国际贸易合同的企业出具相关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并为急需企业开通假期绿色通道。即日起,企业可直接联系、咨询我会相关工作人员,以不见面办理为主。

联系人:徐啸 薛新岚

手机:13376062433  13851726498

电话:025–52856813  52856817

江苏省贸促会

                               2020年1月29日


编辑:宋亦闲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